广东高考录取7月6日开始 今年高考录取共分六个批次

时间:2019-07-08 15:09:00来源:作者: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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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高校若以“定向”“赞助”等名义“点招”考生,向考生乱收费,有可能被限制招生、暂停招生,甚至被吊销办学许可证!

       昨日,省招生办发布《广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》(下称《规定》),明确今年高考录取将从7月6日开始,直至8月21日结束。省招生办透露,高校将任何考生档案退回,都必须注明退档理由;高校不得拒录肢体残疾但生活能自理的上线考生。


        严禁高校委托中介招生

  《规定》指出,招生工作中,严禁任何高校招收“计划外学生”或委托“中介机构”招生,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“增加计划”、“赞助”、“定向”等名义“点招”及向考生乱收费。

  省招生办指出,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,由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,给予限制招生、暂停招生、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;对严重违规招生的学校负责人,将追究其领导责任。严重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应予以通报,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。

  《规定》明确,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乱收费,杜绝违反计划使用原则的现象发生。各高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,一经公布,原则上不得更改。录取时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减已公布的招生计划,高校须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。生源总量不足时,由省招生办安排征集志愿或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。招生计划总量如确需调整,高校应提前报省教育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核,经批准后,方可执行。

  高校退档必须说明理由

  省招生办介绍,高校必须按时完成调档、阅档、退档、审核等环节工作,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。超时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,省招生办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,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“拟录”状态,从低分到高分顺序收回超比例投档考生档案。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,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。

  “高校退档,必须注明退档理由,省招生办对高校退档情况进行监督备案。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退档或退档理由不充足的,将退回高等学校复议。若高校坚持退档,责任由高校负责。”省招生办强调,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,高校必须做出解答,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。

  此外,对肢体残疾、生活能自理、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,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,高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。

  《规定》还指出,9月20日前,各学校须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进行退档注销。据悉广东高考录取7月6日开始 今年高考录取共分六个批次(图1),去年全省共有6万多名获录考生放弃入学,多为高职获录考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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