私下里,其实我更希望父母不要那么“爱”我!(3)

时间:2019-08-11 17:07:00来源:作者: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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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,我心情恶劣――为自己冲着妈妈的那一吼。是的,她是对的,她不过是想为我做一点事,结果我却不知好歹朝她嚷嚷。

我郁闷地坐在火车上,反思自己的态度,胸中涌动着一种复杂的情绪:其中1/2是内疚,为自己的“不懂事”、“身在福中不知福”;另外1/2是愤怒,对她的愤怒,为她又一次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放置到一种自我否定、自我唾弃的情绪当中而愤怒。

事实再一次证明,对父母的“掺和”,采取不从的态度,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,死路一条。

如果我们仔细地观察这个案例,会发现我惨败在我妈手下,主要是因为她用了两个招式:

一是“强迫给予法”――就算她给予的不是你需要的,就算她给予的是使事情化简为繁的,她毕竟是出于爱而在无私给予;

二是“愧疚激将法”――由于她所给予的,往往是使事情化简为繁的,你必然会采取一种推推搡搡的态度,在推搡的过程中,往往会出现用力过猛的情况,用力过猛,对她造成伤害,你只好感到愧疚。

这些事情,不禁让我想到,爱这个东西,在技术上是多么复杂的事情。

它就像开车或者烹饪一样,需要小心的学习。

人们习惯于歌颂爱,赞美爱,仿佛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了爱,事情就好办了。

事实是,这个世界上的很多“问题”,恰恰是“爱”引起的。“爱”这种情绪,一旦横冲直撞起来,一意孤行起来,结果往往是鸡犬不宁。

事实是,“爱”这种情感,和“恨”、“悲伤”、“嫉妒”、“愤怒”一样危险,需要小心地输导,合理地表达。

事实是,爱不仅仅是一个多少的问题,而且是一个方式的问题。

人类太“爱”上帝或者真主了,政府太“爱”社会了,家长太“爱”孩子了。

几千年来,爱出了多少麻烦,简直不用我举例子。我不得不承认,我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。

私下里,多少次,我暗暗希望父母不那么“爱”我。

他们能在兢兢业业地爱我的同时,打个盹,偷个懒,走点神,这样我可以趁着这会儿功夫,在他们的视线之外,自由地奔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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